8月3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指南》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0年,形成15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5年,形成40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有条件、综合实力较强的地方,建成一批省级/区域制造业创新中心,作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支撑和补充。
意见明确,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每个领域布局一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支撑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的核心节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应汇聚该领域国内主要创新资源,主要解决面向行业的共性技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采用企业法人等形式组建,探索并完善运行机制,形成内生发展动力。
按照《中国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布局要求,重点产业集聚的省市可选择优势领域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区域制造业创新平台。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汇聚区域创新资源,探索多种产学研协同组建模式,其牵头组建单位一般应是具有业界影响力的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联合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高校、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科研院所或能够整合区域服务的产业园区平台共同组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围绕区域性重大技术需求,探索实现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和市场化运作,打造新型研发机构。
对于聚焦事关制造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符合《指南》要求、能够整合国内本领域创新资源、运行稳定并可持续发展、在本领域形成较强影响力时,经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可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开展产业前沿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面向战略必争的重点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及转化扩散,突破产业链关键技术屏障,支撑产业发展。面向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跨行业融合性技术研发,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供给瓶颈,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依托现有或新组建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挥行业骨干企业主导作用、中小企业协同配套作用、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支撑基础作用、行业中介组织的保障服务作用,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间形成知识产权协同创造、联合运营和收益共享。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基础共性技术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形成战略前瞻布局。加强知识保护,支撑和保障制造业创新发展。
(四)促进科技成果商业化应用。建立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的成果转移扩散机制,通过孵化企业、种子项目融资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首次商业化应用和产业化。探索采取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多种方式,鼓励科技人员积极转化科技成果。
(五)强化标准引领和保障作用。围绕重点领域组建标准推进联盟,研制对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标准,通过标准固化创新成果、推动创新成果应用、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标准与技术和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积极参加各类国际标准化活动,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加国际标准话语权,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六)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等各种形式的平台载体,利用“互联网+”,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加速创意孵化和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动互联网企业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培育“互联网+”制造新模式。加强与各类投资基金合作,拓展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为企业“双创”提供持续支持。
(七)打造多层次人才队伍。集聚培养高水平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开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把创新精神与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为我国制造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创新人才。
(八)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国际科技创新信息的跟踪、收集、分析,通过人才引进、技术引进、参股并购、专利交叉许可等形式,促进行业共性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发展。与全球创新要素深度融合,通过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或实验基地等,开展联合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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