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就诉讼奥巴马总统一案依法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庭递交了上诉通知,对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做出的美国政府禁止俄勒冈ButterCreek风电场项目没有违反美国宪法的初审判决进行上诉。预计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庭将在2014年初开庭审理此案。
代表罗尔斯公司诉讼案的首席律师夏廷康说:“哥伦比亚联邦地区分区法院已经认定罗尔斯公司在ButterCreek风电场项目中获得了不容置疑的受相关州法保护的财产权。因此,这一认定彰显了其初审判决美国政府可以在没有任何宪法规定的正当程序下剥夺罗尔斯公司财产权的不合法性。罗尔斯公司希望得到公平对待并坚信法律的尊严能够得以维护。”
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一案起于去年,由于奥巴马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对罗尔斯在俄勒冈州的风电场项目签发了总统禁令,随后,三一集团将奥巴马告上法庭。美国东部时间10月9日下午5时许,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杰克逊法官就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诉奥巴马总统案批准美国政府撤案动议的初审判决,至此,三一集团对奥巴马的所有指控内容都已被驳回。三一集团随后表示将“坚决诉讼到底”。
另据媒体报道,尽管三一集团大部分诉讼请求被美国法院驳回,但该案的核心诉讼请求被法院裁决受理。美国法院的裁决书显示,奥巴马的总统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未经正当程序剥夺财产”的条款。下一阶段,法庭将就美国总统的判决是否经过合法程序以及对罗尔斯公司财产予以剥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理。
“这个案子比较有意义,三一集团上诉是应该的。本身做出判决的女法官一开始是比较支持罗尔斯公司的,但后来有些变化,这次初审判决也并非黑白分明那么简单。”相关律师表示,“作为一个新型案例,自CFIUS成立以来,这是外国公司第一次对该机构提起诉讼,上诉的道路也比较艰难。若三一诉奥巴马案胜诉,中国在美国投资的企业都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