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2月31日,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108]我和旧版核准目录对比了一下,发现保留了不少项目进行核准,这些有必要保留吗?请您解释一下。
[罗国三]好的,这次保留的核准项目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重大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这些项目恰恰属于三中全会《决定》当中指出的那“两个关系”、“三个涉及”。“两个关系”就是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三个涉及”就是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从定义就可以看出这需要保留政府的核准。而且政府的核准主要是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对项目的外部性条件进行审查。
还有一类是产业领域,也包括一些产能过剩领域的项目,比如说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等等,这些按说也应该考虑取消下放,但是为了跟当前国务院关于化解部分行业严重产能过剩矛盾这么一个政策要求相配合,我们暂时做了保留。
对于这两类项目下一步也要抓紧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准入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等政策条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一旦条件成熟就要坚决取消或者下放核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