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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公司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取水被处罚
混凝土公司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取水被处罚
来源:砼商网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Jul 29, 2022 阅读次数:975 收藏 打印 

7月11日,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作出胥综罚字﹝2022﹞第06000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市天厚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全年在上沿山河中取水19.694万立方米,超出其取水证许可范围3.894万立方米,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处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市天厚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5日,法定代表人周康云,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子胥路633号。



天眼查显示,2021年6月1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1﹞06第051号处罚决定书,苏州市天厚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处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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