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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混凝土和剩混凝土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混凝土和剩混凝土处置管理制度
来源:砼商网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Dec 18, 2021 阅读次数:1317 收藏 打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降低公司产品报废率、减少损失、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不合格混凝土和剩混凝土处置的全过程。

第二章  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试验室负责不合格混凝土和剩混凝土的处理,对其原因进行调查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生产部、车辆管理部及分站等相关部门协助试验室对不合格混凝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做好记录,责任到人。

第三章  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厂内不合格混凝土处理办法

(1)质检员对搅拌楼生产的每车混凝土进行检查,对合格混凝土予以放行出厂,对不合格混凝土进行扣留;

(2)质检员对不合格混凝土进一步进行检查分类,根据报废和混凝土返工两类分别填写《不合格混凝土报告》;

(3)对需返工的混凝土,质检员通知搅拌楼进行二次加料调整,并检查调整后的混凝土质量,合格则予以放行出厂;


(4)对返工混凝土分析返工原因,并调整生产配比;

(5)对需报废的混凝土报总工程师或试验室主任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并对报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清责任落实到相关岗位人员;

(6)试验室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出具混凝土报废具体原因及处罚意见,并上报总经理。

第六条  工地退不合格混凝土处理办法

(1)外调、泵工对浇捣前混凝土进行检查,合格混凝土放行浇捣。

(2)外调对不合格混凝土进一步检查,对可在现场微调的和退回的进行分类,对可微调的进行微调至合格。

(3)生产调度接到搅拌车司机退回混凝土的通知后做好《退混凝土记录》,并通知质检员检查返厂混凝土,质检员对不合格混凝土进一步检查并进行分类:报废和混凝土返工两类;

(4)对需返工的混凝土,质检员通知搅拌楼进行二次加料调整,调整后,质检员对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查,质量合格放行出厂;

(5)对需报废的混凝土报总工程师或试验室主任批准。对报废、退回的不合格混凝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清责任落实到相关岗位人员;

(6)试验室负责出具混凝土报废的具体原因及处罚意见,并上报总经理。


第七条  工地剩混凝土处理办法

(1)生产调度收到工地通知的退剩混凝土,并通知搅拌车司机过磅测剩余混凝土方量,并做好《剩混凝土记录》;

(2)生产调度将所剩混凝土方量告知质检员,质检员检查退剩混凝土并进行分类:报废和混凝土返工两类,并填写《不合格混凝土报告》;

(3)对需返工的混凝土,质检员通知搅拌楼进行二次加料调整,调整后,质检员对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查,质量合格后出厂,并分析返工原因;

(4)对须报废的混凝土报总工程师或试验室主任批准。对报废、退回的不合格混凝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清责任落实到相关岗位人员;

(5)试验室负责出具混凝土报废的具体原因及处罚意见,并上报总经理。   

工地剩退混凝土处理流程图如下:

第八条  调混凝土原则

(1)依据该批混凝土的质量特性来处理的原则;

(2)降低混凝土强度等级使用的原则;

(3)严禁使用到C40及其以上强度部位的原则;

(4)优先选用使用到非结构部位的原则;

(5)禁止使用到竖向结构部位的原则;

(6)严禁二次调整的原则。

第九条  报废混凝土必须要经过试验室主任和分站负责人确认,并在指定地点进行报废倒卸料。

第十条  调混凝土措施

(1)生产未出厂不合格混凝土

1.对因砂石含水率未扣准的坍落度过大或过小的混凝土,采用加水或加干料进行微调;

2.对因计量不准生产的不合格混凝土,报试验室主任,采用降级使用的原则,视其具体原材料计量情况进行调整;

3.对严重计量不准(如外加剂严重超标)或其它原因(如罐车内水未清干、搅拌楼洗罐水未清干就生产等)致使混凝土质量严重不合格,只能报废的做报废处理。

(2)现场检测不合格混凝土

1.对现场检测,坍落度稍过小的混凝土,采用现场二次添加不多于0.2%的胶凝材料用量的外加剂进行调整至合格,不影响混凝土强度和凝结时间;

2.对混凝土质量检测严重不合格或在现场等待的时间过长,必须剩、退回厂的不合格混凝土按以下办法处理:

1)剩、退混凝土回站调整和易性时,禁止采用单靠“加水”来增加混凝土的和易性,要依据该批混凝土配合比,采用相同水灰比且使用外加剂的水泥浆来调整。

2)剩、退混凝土出厂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至少降低一个标号使用。采用原主机同种胶材,大于10%同配比的砂浆和外加剂用量进行调整。

3)剩、退混凝土出厂时间在2~3小时的,依据混凝土自身活性,降低两个以上强度等级使用。采用原主机同种胶材,大于15%同配比的砂浆和外加剂用量进行调整。

4)剩、退混凝土出厂时间在3~4小时的,未超过初凝且粘聚性较好的,降低使用到非结构部位。采用原主机同种胶材,大于20%同配比的砂浆和外加剂用量进行调整。

5)任何剩、退混凝土不准调往路面工地(特殊情况调至低一等级的路面,且要材料、色差相同)。

6)剩、退混凝土出厂时间超过4小时的,请示试验室主任或总工程师处理。

7)如有罐车因工地原因等待卸料时间过长,现场无法调至合格的混凝土,施工方执意要用的,由外调与施工方协商降级另作它用,或施工方执意不另作它用的,在送货单上注明具体施工部位,并由施工方签收。

8)混凝土接近初凝,还不能卸混凝土的,罐车司机、外调、调度或业务员必须与工地负责人联系,就地卸货以防结罐且在送货单上注明,并由施工方签收。

第十一条  所有不合格混凝土处理都要有完善的台帐,并留置试块,建立《混凝土试块制作台帐》。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二条  在不合格混凝土原因调查过程中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各100元。

第十三条  《不合格混凝土报告》、《混凝土试块制作台帐》等各类表格填写不全或有误的,扣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各50元。

第十四条  对因公司内部相关岗位质量控制不严造成的混凝土不合格,按《公司产品质量控制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试验室。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购砼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砼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预计商品混凝土用量:         结算时按实际供应量计算)

二、商品混凝土品种、规格质量和单价及材料要求:

商品混凝土价格明细表如下(元/m3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砂浆












以上价格均不含税价.

注:

1、若地泵泵送,表内价格增加     /m3

2、若需加抗渗剂表内价格增加     /m3

3、若需加防冻剂表内价格增加    /m3

4、若车载泵泵送,表内价格增加    /m3

5、若原材料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大于5%,则商砼价格相差调整价差,价差由甲、乙双方协确定。

6、细石砼在同标号砼单价上增加    /m3

7、最终以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三、对商品混凝土质量和技术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其质量应符合国家C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则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委托书确定的实际浇筑部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资料(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2、当商品混凝土到达现场后,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现行《预拌混凝土》检验标准进行取样,甲方留取样试件应按规范要求并派有上岗证的人员负责进行取样、制作。若未按规范要求取样,出现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送检试件由甲方进行标准养护并负责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混凝土的质量依据。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数量和坍落度据实签收。

4、甲方应按国家、地方及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要求,对浇筑后的混凝土合理振捣、压面和养护,由于甲方施工和养护不当、随意添加材料造成砼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乙双方任何人员未经乙方试验室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给混凝土中加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应保证模板不变形不漏浆,振捣时不得漏振和过振,并应及时收面。混凝土终凝后应进行覆盖防止混凝土表面由于失水过快和内外温差过大造成表面收缩而产生裂缝。混凝土养护不少于14天。否则,造成后果甲方自负。


四、商品混凝土签收、验收要求:

1、商品混凝土的验收以商品混凝土生产日期起28天标养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常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以甲方试验室送试的28天标养砼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为准。

五、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在每次浇筑前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所需商品混凝土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砼委托单。若有意外变化甲方必须提前八小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保证工地内的道路顺畅、安全,协助卸料口路面的交通指挥,并对砼车在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乙方司机责任除外);乙方的混凝土车司机要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指挥,因司机违反工地指挥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职责:

1、计量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按甲方签收的票据记录的方量累计计算。

2、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数量累计达到       m3时,三日内双方办理一次数量核对手续,按甲方指派人员签收的计量为准。同时开具付款收据,直接将核准的砼款汇至乙方账户内。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本合同范围内全部使用混凝土,本工程未竣工前(如乙方供砼质量合格)甲方不得自行搅拌或向第三方购买混凝土。

2、甲方派专人对每辆送至施工现场罐车的砼进行接收,并在签署时间和本人姓名。

3、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所供砼质量、数量进行抽检,若有数量差异,按相差数量的10倍进行处罚,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甲方应保证每车砼到达现场后两小时浇筑完毕,如因甲方原因砼没有按时浇筑,造成砼质量问题,其责任自负,报废的砼甲方应承担损失(砼款和运输费)。

乙方职责:

1、负责交通运输的协调工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交通运输使砼不能及时到现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提供砼原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

3、按甲方填写《需砼通知单》中的砼等级坍落度要求生产砼并送至施工现场。

4、开盘第一车,乙方将《商品砼质量控制资料》厂方原材料检验报告、配合比、砼开盘鉴定等资料提交给甲方。此后按规范分批送报。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将给对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商品混凝土,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商品混凝土结算付清。

5、在甲方发出的需货通知单要求的商品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成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为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6、甲、乙双方应互相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该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如由非法定代表人签订本合同,签约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证明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7、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本合同的执行情况。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可在供方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建设单位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乙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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